■本報記者 張歆 姜楠
5月17日,滬深交易所決定,依法依規(guī)對*ST海潤、*ST上普、*ST華澤、*ST眾和4家公司的股票實施終止上市。對這4家公司的終止上市決定,再次向市場表明了滬深交易所切實擔起退市主體責任、嚴把退市出口關、堅持“有一家退一家”的監(jiān)管態(tài)度,滬深兩市公司退市工作的法治化、市場化、常態(tài)化進程取得了新進展。
4家公司中,*ST海潤觸及凈資產、凈利潤和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等三項強制退市標準;*ST上普由股東大會決議審議決定其股票主動終止上市;*ST華澤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后的首個年度報告;*ST眾和暫停上市后首個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凈利潤及凈資產為負值、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。
4家公司退市觸發(fā)情形雖然并不完全一致,但都是嚴格依據(jù)滬深交易所《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等規(guī)定,由交易所依法依規(guī)決定實施的。在程序方面,滬深交易所上市委員會認真審議了4家公司股票終止上市事宜,認為4家公司股票退市事實清晰、依據(jù)明確,同意對4家公司股票實施終止上市。滬深交易所根據(jù)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,作出終止4家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,充分體現(xiàn)了“依法治市”的法治原則。
近年來,在中國證監(jiān)會的指導下,滬深交易所不斷深化退市制度改革,扛起退市工作一線主體責任,已經實施了資本市場多例首單退市,如首單主動退市、首單央企退市、首單重大違法退市等。
這些工作表明,滬深交易所已經形成了常態(tài)化的退市制度安排和實踐操作,退市工作也已經得到了市場各方充分的理解和支持。退市常態(tài)化還意味著,退出滬深兩市,并不代表公司失去了法人主體資格,只是不適宜繼續(xù)在滬深兩市掛牌上市,公司摘牌后,還可以繼續(xù)努力改善經營,積極恢復造血能力,其股票也可依法依規(guī)在全國中小企業(yè)股份轉讓系統(tǒng)掛牌交易。
在具體工作安排上,滬深交易所已經建立了比較成熟的工作機制。4家公司的風險警示、信息披露以及*ST上普的投資者現(xiàn)金選擇權安排等工作,其業(yè)務流程和工作安排都比較順暢有序地得以推進實施。下一步,*ST海潤還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,股票簡稱將變更為“退市海潤”,每日價格漲跌幅限制將調整為10%,交易滿30個交易日后股票摘牌。*ST華澤、*ST眾和股票將自2019年5月27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,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,證券簡稱將分別變更為“華澤退”、“眾和退”,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10%。交易所提示,退市整理期是為退市公司投資者提供必要交易機會、盡量釋放風險作出的交易安排,請投資者理性投資,切莫隨意買入。另外,*ST上普屬于主動終止上市,依規(guī)不再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。
上市公司退市是資本市場優(yōu)勝劣汰、新陳代謝的基礎運行機制,也是市場出清風險的必要安排。近日,在中國上市公司協(xié)會2019年年會講話中,易會滿主席特別指出,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、觸及退市標準的企業(yè)堅決退市、一退到底,促進“僵尸企業(yè)”、“空殼公司”及時出清。交易所將堅決落實講話精神,聚焦提升上市公司質量,嚴格執(zhí)行退市制度,把好退市出口關,努力培育形成優(yōu)勝劣汰的市場生態(tài),促進上市公司專注主業(yè),改善經營,維護證券市場健康發(fā)展。
此次滬深交易所對4家公司股票作出終止上市決定的同時,上交所還依法依規(guī)決定對*ST保千股票實施暫停上市。上交所表示,如其暫停上市期間未能滿足恢復上市條件,也將堅決對其股票予以終止上市。
(策劃 張歆 姜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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